发布时间:2022-12-12 1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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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汇:南阳市公积金组合贷条件,南阳市组合贷款有什么条件,南阳市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申请对象及条件
内容简介
南阳市组合贷款对象和申请条件: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并同时符合商业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申请组合贷款的住房,必须是借款人在3年之内购买的、符合贷款准入备案条件的、且尚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普通自住
南阳市组合贷款对象和申请条件:
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并同时符合商业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
申请组合贷款的住房,必须是借款人在3年之内购买的、符合贷款准入备案条件的、且尚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组合贷款:
(一)借款人购买的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已经付清全部房款的,购买存量住房(二手自住住房)的,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后已经办理商业性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二)借款人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业用房、综合用房、公寓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等情形的,购买非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房产、产权有异议的房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定抵押的房产;
(三)借款人个人信用不良的:个人征信中,存在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行为的,存在呆账、核销、被强制执行的记录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根据《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
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以下统称“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二)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已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含)及以上时间;
(三)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证明和其它必须提供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购、建住房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时效要求;
(五)主借款人必须拥有购、建住房的所有权份额;
(六)借款人及配偶均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七)有稳定的职业、月工资收入和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八)借款人及配偶当前均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
(九)同意按照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十)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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