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招聘就业困难大学生公告
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招聘就业困难大学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户籍在南阳市各县市区,在南阳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电子版)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大专)。
二、报名事宜和招聘人数
(一)地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大学生到兴隆路3号南阳市人力资源大厦2楼报名。
时间:11月10日—12月10日
联系电话:61691268、61691267
(二)招聘人数15人。
三、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为3年。
(二)薪酬待遇按照每人每月2300元(含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四、就业创业证办理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就业创业证在常住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所属劳动保障所办理。学生档案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到南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人才交流中心地址:范蠡路南阳市便民服务中心北区3号楼101房间,电话:61383007。
五、“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就业困难大学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三份,二寸照片三张,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
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