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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延长

发布时间:2023-08-24 13:3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阳城乡医保延期收缴,南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延期缴费,南阳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延长

内容简介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延期征缴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市局第一税务分局,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组织人社局:为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双节期间缴费,经研究决定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延期征缴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市局第一税务分局,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组织人社局:

为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双节期间缴费,经研究决定: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期延长至2022年3月20日。

延期缴费期间缴费的人员,自税务机关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本次延期结束后,将不再收缴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居民及时缴费,确保圆满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任务。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