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城乡居民不能直接报销的按照以下流程
一、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二)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拨付。
二、申办材料
1、医院收费原始票据(盖章)。提供电子发票或纸质票据均可以,若提供纸质收费票据(财政票据是指收据联,税务票据是指发票联),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专用章。
2、住院费用总清单(加盖就诊医疗机构专用章)。
3、诊断证明(加盖就诊医疗机构专用章)。
4、意外伤害、急诊病人需提供住院病历(加盖就诊医疗机构专用章)
5、复印件需提供:成人患者身份证,农商银行卡、本均可;儿童患者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农商银行卡、本均可;新生儿随父母报销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地点:湍北政务大厅二楼居民医保窗口
监督电话:0377-6606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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