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开展备案工作
为规范南阳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人合法权益,做好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工作。各汽车租赁经营业户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7月1日起,南阳市各县(区)道路运输服务机构开始受理汽车租赁业户备案业务(具体地址见《南阳市小微客车租赁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二、自取得汽车租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汽车租赁业务的,60日内到所辖地县(区)道路运输服务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三、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汽车租赁业务的,且没有或不再开展相关业务的,不愿备案的,请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汽车租赁业务。
四、对已经备案过的汽车租赁企业,管理部门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监管平台或者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上传至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
五、具体申请备案流程和所需材料,请查询《南阳市小微客车租赁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六、结合南阳市汽车租赁行业的实际情况,对现已取得汽车租赁营业执照的企业备案截止时间定为11月30日,12月1日之后未进行备案的,交通执法部门将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整改,并处于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