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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02 05:2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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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南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一、参保条件1、在城镇职工医保覆盖范围内的人员,应参加城镇职工医保;2、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新农合只能参加一种;3、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继续参加新农合,也可以选择参加居民医保(按自然年度转换);4、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居民医

南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一、参保条件

1、在城镇职工医保覆盖范围内的人员,应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2、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新农合只能参加一种;

3、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继续参加新农合,也可以选择参加居民医保(按自然年度转换);

4、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居民医保互不视同缴费年限。

二、参保材料

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携带下列资料:

1、《南阳市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登记表》和《南阳市城镇居民个人情况登记表》;

2、户口簿原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页复印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居民持集体户口复印件;

3、一寸光面彩照一张(照片暂不交,待缴纳医疗保险卡费后,由本人粘贴照片);

4、低保人员应提供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

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参加居民医保,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提供医保卡(本)复印件或个人近期缴费收据复印件;

2、在大中专学校上学的,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

3、外地务工的,提供用人单位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长期在外地居住的,提供居住地派出所证明或暂住证复印件;

5、家庭成员中有离休干部的,提供离休证。

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提供领取失业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参保流程

1、居民到户口所在地所属社区申请参保;

2、社区工作人员录入信息,打出确认表粘贴照片,居民核对信息无误并签名确认;

3、居民到南阳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卡费、医保费(如需换取发票请持银行回单至市医保中心财务二科开具);

4、社区负责收集资料、办理医保卡并发卡。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91号

电话:0377-63181335

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

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信宏信用社院内

电话:0377-63226152

南阳市卧龙区医保中心

地址:南阳汉画路32号

电话:0377-63063290

南阳市南召县医疗保险中心

地址:南召县城关镇人民路南段

电话:0377-6688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