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内乡县以前挂过牌的电动车/有外地号牌的电动车,这次需要上牌吗?
答:对以往发放“核发牌、备案牌”等各类号牌和外地号牌,统一到登记挂牌服务点免费更换。
1、对电动(两轮)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经核查当事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明或CCC认证证书等材料后,悬挂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绿牌)。
2、对《通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黄牌);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大黄牌),2022年10月1日前登记完毕,逾期不再办理。
对无法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合格证明的,当事人签订承诺书,予以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或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
3、对本《通告》发布之日后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车,不予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非标电动车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不予悬挂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牌(以机打税控发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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