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车驾管业务能办理了吗?
暂时还不能办。
我省将采取“分区域、分业务、分步骤”方式,逐步恢复全省车驾管线下业务。
交通管控一类地区的信阳、南阳、郑州3地,继续暂停车驾管窗口业务;恢复时间和恢复业务由当地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自行决定。
交通管控二类地区的其他15个省辖市,分四步梯次有序恢复全部线下业务:1.车管所业务窗口办理补、换牌证和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2.车管所分所、服务站等便民服务窗口补、换牌证业务;3.车辆登记、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考试部分业务,具体业务根据当地和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由各省辖市自行决定;4.所有车驾管业务。
上述四步时限和转换时限根据当地和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由各省辖市自行决定。
县级车管所业务恢复,由各省辖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分级、分类情况自行决定。
扩展材料
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一)省电力公司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58号)等精神,自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在计收降价范围内电力用户电费时,按应收电费的95%结算(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参与市场交易用户暂在目录电价标准基础上降费结算,待市场交易合同签订后统一清算。
(二)疫情防控期间落实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按照电力用户申请变压器暂停、减容的实际天数,免收基本电费。执行时间延续至6月30日。
对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暂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至2月1日。2月1日至2月20日期间,表计电量不超过12月1日至12月31日表计电量5%的,视为没有生产。
电力用户需要保留部分变压器维持日常办公、应急、照明使用的,应向其推荐选择基本电费按需量征收的计收方式。2月1日至选择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期间,表计电量不超过12月1日至12月31日电量5%的,免缴基本电费。
(三)增量配电网供电范围内的电力用户按国家规定的范围和降价要求执行。
(四)转供电主体需按照转供电量同步将电网降低的用电费用全部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