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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9 12:38: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唐河县事业单位选调,唐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唐河县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告

内容简介

中共唐河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为加强中共唐河县委政法委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

中共唐河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中共唐河县委政法委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拟公开选调中共唐河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二、选调范围

我县乡镇(街道)、县直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一线医护人员)。

三、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四、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且有1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10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未满试用期和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回避关系的;

7、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在此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5日内)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报《中共唐河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式2份(点击此处下载)。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参选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唐河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 12月1日- 12月6日,上午8: 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唐河县委政法委政治部(行政中心637室)。

报名合格人员,请关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如果达不到1:3 ,可以降为1:2。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按照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和选调岗位需具备的能力要求统一组织命题、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若低于1:3,则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低于1:2全部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 50%+面试成绩x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者,增加名额一并进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可以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要在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职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调和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中共唐河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严把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严肃性。严禁在选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监督。为确保整个选调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方案由中共唐河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县委政法委政治部):0377-68967959(正常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