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2022年公开选调县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解决教师学科结构不优,城乡分布不均衡问题,决定从乡镇初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到我县城区初中、小学任教。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定岗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一)初中、小学教师选调: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初中、小学教师(除城关、城郊以外的乡镇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计划教师)。
(二)特殊教育学校、城区中小学借调的教师,全部参加本次选调面试,不占选调名额。
三、选调岗位(学科)及名额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体条件:
1、选调初中教师资格条件:
(1)现任初中教师的,需满足以下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现任教学科其中一项一致。现任小学教师的,需满足以下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现任教学科其中一项一致。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需在选调到校后2年内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满3年以上(含特岗教师)。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选调小学教师资格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所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满3年以上(含特岗教师)。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现任乡镇小学教师。
3、借调教师所报考学科与所任教学科一致。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信息在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教师信息,广泛宣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各乡镇中心学校(或局直各学校)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推荐报名,并出具《南召县公开选调教师推荐审查表》(附件1)。借调教师由借用乡镇中心学校或局直学校出具《南召县借调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3)。
报名要求:选调教师需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乡镇中心学校(或局直各学校)出具的《南召县公开选调教师推荐审查表》(附件1),本人填写《南召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当场上交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借调教师由借用乡镇中心学校或局直学校接受报名,上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乡镇中心学校或局直学校将报考人员《南召县借调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3)、《南召县借调教师面试申请表》(附件4)、报考证件及《南召县借调教师面试申请汇总表》(附件5),于8月24日上午12点前上报局人事股。
2、资格审查:选调教师由所在乡镇中心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借调教师由借用中心学校或局直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教师,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8月24日(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南召县城关一小(大门内一楼西侧三三、三四班教室)。
咨询电话:0377-66923902
(三)选调办法采取面试讲课,讲课内容:
1、初中:我县现行教材七年级上册(物理为八年级全一册,化学为全一册)。
2、小学:我县现行教材四年级上册。
3、特教学校:我县现行特殊教育教材。
讲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讲课准备时间12分钟,讲课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分数。面试评委异地聘请。
(四)确定选调人员根据选调对象的讲课成绩名次,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员。如出现并列,以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若有考生放弃,则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讲课成绩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不予选调。借调人员参加面试,讲课成绩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由县教体局另行安排工作。
(五)公示选调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被选调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新单位报到上班,自动放弃选调资格或不按时到新单位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考试。对已办理选调手续后,又查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仍回原学校任教。
六、相关政策要求
1、服从相关人事管理政策。
(1)服从职称转评政策。依照豫人社职称〔2018〕95号文件规定:“以农村教师身份取得的职称任职资格仅限在农村学校聘任,如交流到城市教育教学单位,须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的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2)服从岗位聘用政策。根据《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国人部发〔2004〕63号)文件精神,教师工作调动后,按调入单位岗位余缺情况确定其岗位等级工资:调入单位岗位不足的,原则上按照新聘岗位的等级就近就低确定国家规定的工作待遇;调入单位有高一级岗位,且本人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按新聘岗位的等级就近就高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3)服从薪级工资政策。选调进入城关镇学校的教师,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原高定工资不再保留。
2、凡借用教师不参加面试的,不办理调动手续
3、参加此次选调的人员到新岗位后,均为一线任课教师,5年内不得调离学校。
4、结合初中学校实际,确保调出乡镇的初中骨干教师基本稳定,每乡镇选调人员,初中每学科各限1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调
1、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2、选调过程中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讲课舞弊的;不如实填写公开选调报名表的;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参与有偿家教被查处的,师德师风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受党政纪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5、参加选调人员,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6、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6年的。
八、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加本次公开选调教师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疫情防控
报名、面试等环节疫情防控,严格遵守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适时疫情防控要求。因需采取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人员面试时须携带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选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6)。
十、组织领导
1、此次教师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
2、在南召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南召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南召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1日
原公告及附件: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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