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南阳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21 18:3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阳医疗保险报销,南阳医疗保险如何办理报销 , ,南阳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内容简介

报销条件城镇居民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各类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城镇职工1.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

报销条件

城镇居民

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各类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城镇职工

1.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报销材料

城镇居民

1、入院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印章)

2、病案首页、入、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印章)

3、出院结算发票(原件加盖医院印章)

4、费用明细总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5、手术记录复印件(仅限手术病人)

6、报销费用转账银行账号(开户行详细名称、账号、户主姓名),需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为开户户主的账号

7、本人及银行账号开户户主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8、参保社区或学校相关证明

报销流程

办理 →核准 →审查材料 →办理完成

注:办理不通过者窗口工作人员要及时给予申请者不予受理通知。

报销比例

1、普通门诊。

参保人员在符合定点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门诊合规费用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封顶线为300元,可在参保的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

纳入“高血压糖尿病”保障范围的参保居民,需采取药物治疗者,首先按门诊统筹政策给予治疗用药保障,在门诊统筹年度限额用完后,高血压年度增加150元限额,糖尿病年度增加170元限额,若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则年度增加200元限额。增加限额部分的合规费用按50%比例报销。

原个人(家庭)账户余额不清零,可继续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2、门诊慢性病。

目前我市纳入19种门诊慢性病,参保居民通过慢性病鉴定后,发生的符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照65%的比例报销,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3、重特大疾病。

符合我省、市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参保居民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有33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有35种,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为80%(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85%)。

南阳医保报销比例

报销范围

医保费用下不予报销情况:

(1)明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2)交通事故(能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关证明除外)、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报销地址

南阳各区县市的医疗保障机构

南阳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