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5 12:1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西峡县电动车专项整治,西峡县严查电动车不戴头盔,2022西峡县中心城区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内容简介
西峡县关于集中开展中心城区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全县广大市民: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巩固提升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西峡县委县政府两办关于印发《西峡县中心城区管理“1290”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
西峡县关于集中开展中心城区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全县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巩固提升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西峡县委县政府两办关于印发《西峡县中心城区管理“1290”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自4月11日起,在我县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为使整治工作措施落地见效,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1、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进行登记备案;
2、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违规加装伞棚、挡风被等附属设施。
二、强化宣传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接到通告后要利用本单位工作群将通告转发到每个同志(含离退休人员)。教育系统要加强中小学生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以学生带动家长,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宣传辐射作用。各乡镇要加强所属社区、行政村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和劝导。医疗系统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还要对患者、隔离人员、探视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教育。力争使全县市民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顶格处罚
1、在宣传发动阶段,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者,机关可依法进行劝导,并采取定点宣传教育、协助执勤、媒体曝光等强制性措施。
2、从2022年4月18日起,机关组织警力严查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不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加装伞棚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暂扣车辆并按程序依法处理。
四、强化督导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确定1—2名人员,每天要在大门口值守,对本单位驾乘无牌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人员进行登记,限期整改落实。
从4月20日起,县“双提双建”工作指挥部将以明察暗访的方式,不间断组织工作人员在上下班时间内对各单位驾乘无牌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将乡镇、党政企事业单位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乡镇和平安建设的重要依据。
温馨提示:交通安全关系到个人安全、家庭幸福、社会稳定。近年以来,随着电动车使用数量持续提升,交通事故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增加。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占此类事故死亡总数的80%以上,戴好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您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占道、不酒后驾驶,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西峡县“双提双建”工作指挥部
西峡县“1290”专项指挥部
西峡县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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